天津美术学院论坛天津故事 → 有证据,找一个嫌疑人进行处罚就这么难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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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/3/19 0:16:11

2016年8月27日,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东桑园振强钢结构厂门外停车,遭到王振忠使用锥子将四个车轮全部扎烂,扎的位置都是轮胎的侧面。当时行车记录仪拍下了作案破坏过程,交给了杨柳青派出所民警并进行 了登记。也提供了王振忠的联系电话、住址等。后来几次联系民警回复说:王振中说经常不在家没法找到他进行取证。
我因此更换四条轮胎花费1600元。
王振忠对我的汽车进行破坏的原因就是:经常在院子里随处小便(院里还有其他几个单位,还有女工和家属),多次跳窗户进出车间,多次违章作业,被我批评过。
因为公司合作失败,在强行抢走公司设备和物资时,同时对我的汽车进行破坏。
如果这样品质的人得不到惩罚,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将他的汽车砸了,甚至我也可以赔他一些。如此这样,是宜居城市吗?
监视视频和照片都在杨柳青派出所民警那里。视频无法上传,附一些照片吧
王振忠电话:13 011 373 312 ,住址:南开区芥园道雅环里1号楼4门101,原工作单位:天津市华云自动化技术装备有限公司,钳工
天津的用人单位,对这样品质的人员,你们能放心使用吗?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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